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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起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被通报
日期:2023-04-24

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,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,严防森林火灾发生,资阳市森防指办对5起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进行通报。
    案例一:1月31日,乐至县金顺镇水竹村村民刘某某点燃堆放在田边的玉米秆,不慎将附近山上杂草引燃,过火面积1.2亩。乐至县林业局依据《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,给予刘某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、警告和并处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二:3月21日,临空经济区临江镇太子村10组村民李某某祭祀烧纸不当引燃坟边杂草,太子村村委会依照村规民约对李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。

案例三:4月2日,安岳县鸳大镇归阳村2组村民杨某某上坟烧纸引燃周边芭茅和茅草,过火面积0.5亩。鸳大镇人民政府依据《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,给予杨某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、警告和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案例四:4月4日,临空经济区临江镇临庵村3组村民甘某某上坟祭祀,焚烧纸钱不慎引燃竹叶,临庵村村委会依照村规民约对甘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。

    案例五:4月4日,安岳县岳阳镇万寿村5组村民刘某某在该村3组祭祀引燃周边芭茅和茅草,过火面积4.2亩。岳阳镇人民政府依据《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,给予刘某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、警告和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    资阳市森防指办提示:当前资阳市气温持续升高,野外风干物燥,森林火险形势日益严峻。广大市民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命令和森林防火条例要求,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,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,为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贡献一份力量。如遇火情,请及时拨打12119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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