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部门 > 县人力社保局 > 政务公开 >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> 巫溪人社政策汇编 > 助企纾困补贴篇 > 惠民补贴
职业技能鉴定补贴
日期:2023-07-11

主要内容:

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渝价〔 2013 〕150 号文件 全额执行; 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标准参照渝价〔 2013 150 号文件中对应的初级工操作技能鉴定费标准全 行。

适用条件:

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毕业年度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(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,并 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的 )、城乡未继续升 学的初高中毕业生, 以及随军家属, 通过初次职业技 能鉴定,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。

依    据: 《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工作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 〔 2014 〕108 号)。

申请渠道:

1.  线上:“ 渝快办”

https://zwykb.cq.gov.cn ;

登录“ 渝 快办”APP;

2.  线下: 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。

咨询方式: 023-51811376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