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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保单位工资总额申报
日期:2023-07-21

服务对象: 法人。

服务内容: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城保参保单位申报上年末本单位 编职工年度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后,为其核定本 度参保缴费基数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为新设立的 位及新进工作人员的单位办理单位或新增人员社 会保险登记时, 一并受理人员起薪当月的工资申报, 并为其核定本年度参保缴费基数。

申请条件: 参保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申报上年 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工资总额和月工资。

申请材料:

1. 《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明 细表(纸质件及电子档);

2. 《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》 纸质件(仅限明细表职工个人签字不全时提供)。【非必要】

依    据: 《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》(渝人社发〔 2015 〕266 号)。

服务渠道:

1.  线上: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

http://rlsbj.cq.gov.cn/

2.  巫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一楼大厅 3-7 号窗口。

咨询方式: 023-51811516。

是否收费: 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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