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部门 > 县人力社保局 > 政务公开 >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> 巫溪人社政策汇编 > 便民利企服务篇 > 社保服务
劳动能力鉴定申请
日期:2023-07-21

服务对象 法人、自然人。

服务内容: 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服务。

申请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,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 、影 响劳动能力的,可向参保地劳鉴办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。

申请材料:

1. 《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表》;

2.  有效病史资料(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、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、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,扫描复印件)。

依    据:
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;

2.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;

3. 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》;

4. 《重庆市平博娱乐下载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渝府发〔 2012 〕22 号);

5. 《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〔 2012 〕185 号)。

服务渠道:

1. 线上:“ 重庆人社”APP;

 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网站

http : / /rlsbj.cq.gov.cn/

渝快办 ”APP

渝快办

https :// zwykb . cq . gov . cn /

2.  线下: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401 室、403 室、405 室。

咨询方式: 023-51811535。

是否收费: 是,400 元/次。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